全景资本市场舆情研究中心 彭勃
全景网7月30日讯 近一个月以来,因定期报告中出现的财务数据问题,山西汾酒一直深受舆论关注,据"新财富舆情监控终端"统计,7月19日至今,媒体对相关事件的报道和转载的新闻数达1989篇之多。
7月1日,一篇《山西汾酒:收入虚假披露,费用确认存疑》的报道见诸报端,文中对山西汾酒2011年年报数据进行分析,质疑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数据存在问题。
报道显示,山西汾酒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采购总额为7.5亿元,高于年报中前五大客户采购数额的6.7亿元,数据出现打架的现象,令人不解。
对于上述矛盾,媒体报道做出进一步说明,首先,山西汾酒半年报中采购总额分别为为2.29亿元和0.93亿元的客户--"大同市北方紫昱商贸有限公司"与"山西虹通共赢商贸有限公司"在年报中却神秘消失,这说明这两家公司全年采购额不会高于排名第五位的"山西领通科贸有限公司"对应的0.8亿元。其次,位列于年报前五大客户名单和半年报前五大客户名单中的"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关联交易的数据,也是前后矛盾,半年报显示,公司已经向该客户销售了2.24亿元商品,但是到年末时对该客户全年的销售额却下降到了1.88亿元。
由此,文章质疑山西汾酒年报或半年报有虚假披露的嫌疑。
针对媒体质疑,7月3日,山西汾酒发布年报修正公告,修正后的结果为:紫昱商贸以3.71亿元的销售额列第一名;晋城糖酒由最初的1.30亿元增长到了1.59亿元,列第四;糖酒副食公司以1.43亿元的销售收入列第五名。对于年报更正的原因,山西汾酒表示"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发现由于相关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年报披露内容有误"。
然而,这份修正后的年报并未为事件画上句号,反而迅速引发媒体诸多质疑,山西汾酒年报相关财务数据的新问题不断被挖掘出来。
7月8日,据媒体报道,更正后的山西汾酒年报中,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项目下,存在着账龄混乱导致数千万款项来源不明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早已存在于山西汾酒4月10日公布的第一份年报当中。
两份年报显示,2010年末4~5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02.03万元,当年末5年以上余额为零;但到了2011年末,山西汾酒五年以上应收款数额却突增至3973.65万元。而在正常的财务逻辑下,2011年末持有的5年以上应收账款,只可能是来源于2010年末4~5年和5年以上应收款,也即前者的余额不应当超过后两者的合计数,山西汾酒公布的数据无法说明其2011年末五年以上应收款的来源。
有媒体还发现,在山西汾酒年报"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信息中,2011年末5年以上账面余额为286.03万元,但其2010年末4~5年账龄款项余额为164.73万元、5年以上余额则为零,2011年121.3万元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可谓来路不明。
除此之外,报告中山西汾酒2011年末3年以上"预收账款"的相关信息也出现类似问题。
但这仅仅是山西汾酒年报乱象的冰山一角,随着媒体调查的深入,更多问题得以显现。
7月19日,有媒体经过缜密调查后发现,近年山西汾酒定期报告中出现的五大客户,一些客户的真实性无法查证,如2009年山西汾酒年报中的第三大客户九樽商贸,经查后发现,其地址并不存在。而在更正前出现在山西汾酒2011年年报中的领通科贸,其仓储基地的地址也无法获知。当有媒体向山西汾酒董秘办索要领通科贸负责人电话时,也被公司方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
7月26日,有媒体表示,经阅读山西汾酒定期报告后发现,山西汾酒的打假费多处自相矛盾:2009年上半年打假费支出为284.05万元,而当年全年打假费却不增反减近半至140.699万元;2010年上半年打假费支出额为115.64万元,但当年年报中缩减为3420元,即上半年支出超过全年337倍。2011年,山西汾酒的打假费为358.98万元,同比增长近1050倍,幅度之大令人咋舌。
对此,山西汾酒方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称,半年报属于公司内部制定,打假费用支出中包含了打假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用;而年报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将工资和差旅费用剔除,合并到其他费用里去了,就形成半年报中打假费用开支大于年报中打假费用的情况。对于2009年打假开支费用比2010年高的问题,公司方解释,2011年公司加大了打假力度,费用增加较多。
据"新财富舆情监控终端"每日新闻数量图可以清晰的观察出自7月19日以来事件发展的舆情脉络,舆情热度在7月19日、7月23日和7月26日分别达到峰值,7月19日和7月26日,正是媒体相关报道刊登的时段,7月23日虽然无新的曝光出现,然而由于之前山西汾酒年报中多项财务数据遭受质疑,多家媒体在周末进行了综合报道,使7月23日舆情关注度达到高峰。而随着7月26日媒体关于对山西汾酒定期报告中打假费进行质疑的报道出现,事件再次发酵,当日舆情关注热度达到7月19日来的最高峰,之后呈逐步下降趋势。
山西汾酒被曝财务乱象后,面对媒体的质疑,山西汾酒发布了修正公告,然而这份公告却被指"越描越黑",对于山西汾酒表述"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发现由于相关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年报披露内容有误。"的内容,有行业分析师认为,"一份年报有几百页,工作量很大,出现错误是正常的,但是把第一大客户漏掉了,这样的错误就不太正常了。"而一位业内人士更是表示,"在编制年报的过程中,肯定会参照当年中报的数据,第一大客户在中报已经出现过了,在年报中却被漏掉了,我觉得这个不是疏忽就可以解释的,有可能存在故意隐瞒。"由此可以看出,这份修正公告中关于遗漏客重要客户的说明,非但未能起到相应的解释作用,反而加深了舆论事件的解读和猜测。
面对之后接踵而至的曝光,山西汾酒的处理方式显得十分被动,有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方才做出说明,更多的则是完全不予以回应,媒体一直等待的2011年二次修正公告直到今日也并未出现。而即使是公司相关人员偶尔在接受采访时的解释,也往往无法令人满意。针对山西汾酒对打假费的回应,网友Amoy_Yuan在微博里表示,"这个解释漏洞百出。根据《会计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在治理层的监督下,管理层作为会计工作的行为人,对编制财务报表负有直接责任。而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所以上市公司不能把财务报表数字出现问题推脱到会计事务所头上的。"连日的负面报道使得山西汾酒的股价也受到极大的牵连,在7月27日,在大盘止跌回升的情况下。山西汾酒却继续下跌3.04%,已经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下跌走势。
媒体对山西汾酒财务数据及相关事件的调查和质疑截至目前为止已近一个月,在理清事件发展脉络中,笔者震惊于山西汾酒财务数据的混乱、矛盾,无论是何缘由所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无法为资本市场所容,而纵观整个事件,山西汾酒对舆论的忽视也为事件的发酵起到了推泼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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