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方案一:按照3.50元/股的定向增发价格进行重组
完成后结果:ST星美以3.00元/股至3.50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15.8亿股,收购价值69亿元的资产。然而,即使按照上限3.50元/股来增发,其对应的价值也只是55.3亿元,离拟注入的资产价值尚余13.7亿元缺口。
重组方困惑:按照通常的惯例,对于上述缺口,上市公司可以以资产或者现金补足。然而,目前ST星美通过破产重整和股权分置改革,其主要资产和负债被剥离,成为一家没有经营业务、有待注入资产恢复生产经营能力的公司,不知届时重组方将如何面对这一问题。[全文] |
可能方案二:维持拟注资产69亿和3.50元增发价不变
完成后结果:如果增发19.71亿股的话,重组方一共持有的ST星美股权达到20.78亿股,ST星美总股份则达到23.85亿股。此时重组方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达到87.13%。
重组方困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的公司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低于10%(ST星美适用10%规定),则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为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可在上述期间提出改正计划并报交易所同意后恢复交易。[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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