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3日 07: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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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收购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450万股(含4,45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29.59元/股;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三、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8日9:30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487”;投票简称为“亨通投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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