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2日 07:24 |
作者: |
方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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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方俊 今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四川金顶“担保门”事件有了最新进展。今日,上证所对公司前董事长陈建龙进行公开谴责。 上证所表示,经查明,陈建龙存在如下违规行为:陈建龙在担任四川金顶董事长期间,在未经四川金顶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下,于2009年1月7日擅自以四川金顶名义,分别与浙江元泰典当、浙江香溢德旗典当签订了三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富阳市鹳山电缆、浙江大地纸业和华伦集团的借款2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提供担保。 陈建龙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陈建龙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证所给予陈建龙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陈建龙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对于上述惩戒,上证所将抄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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