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北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5日 13:56 |
作者: |
唐亚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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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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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号,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管理层就《巴塞尔协议III》(下简称"协议")达成一致。该改革方案主要涉及最低资本要求水平,包括将普通股比例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 新协议给予银行较长的时间缓冲,一级资本的要求达标的缓冲期到2015年,资本留存缓冲的缓冲期到2019年,一级资本的要求达标的缓冲期到2015年,资本留存缓冲的缓冲期到2019年。 我国银行业目前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均高于新协议的要求,如果考虑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巴塞尔协议III》对于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的最高要求达到13%和8.5%。我国上市银行略显不足,但是如果考虑到缓冲期较长,整体不会有太大影响。 从长期角度上看,目前国际银行监管和我国银监会银行监管的长期趋势对于银行未来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的提高都带来某些不利影响。 建议长期资金目前不必急于提高银行股的配置比例,银行股持续跑赢大盘的投资机会还远远没有到来。目前我们预期宏观经济可能会在明年一季度见到谷底的话,那么可以在明年年初逐渐开始布局银行股。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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