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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起受理公租房申请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1日 09:17 作者 王明浩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王明浩)为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北京新近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新规,明确从12月1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可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公租房。新规增加了外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引人注目。

  根据正式发布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公租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一是现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租房;三是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政府制定并公布。

  《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反馈意见和建议时,群众针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条款提出建议,“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也同样应当对外地在京人员设定家庭收入限制条件,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外地在京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为此,《办法》中增加了外地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目前各区县正结合本辖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准入条件,待准入条件明确后,由各区县政府发布实施,届时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可按所在区县规定进行申请。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外地人申请标准仍需要各区县制定,但以收入标准为界线划分后,不仅为外地人的准入门槛划定了统一的范围,同时与本地人的准入标准相同,体现出公租房分配上的公平和一致。

  在配租管理方面,公租房配租仍采用公开摇号、顺序选房方式进行。《办法》规定,各区县应于每年12月提前制定下一年度公租房公开摇号分配计划,并在各区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北京此次出台的公租房管理新规,提供了2种公开摇号方式由区县选择:一是摇出家庭选房顺序号后,家庭依据摇出的顺序号选房;二是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分组对应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摇出家庭顺序号及所对应的房号。

  张月认为,正式的《办法》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更加细化,针对房源、承租人的准入准出、配租环节等出现的不同情况都做出相应的规定。同时,对于管理手段也提出通过产权查询系统进行核对、建立电子数据库等等。总体来看,公租房细则的制定,体现出政府部门对于保障房制定建设上逐渐成熟和完善。但能否有效避免公租房资源滥用、分配不公等问题,还要看未来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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