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开发商参与,北京市首度明确可以在一定期限后出售一部分公租房。
■本报记者 张一鸣
10月19日,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首度明确公租房可以在一定年限后出售,开发商参与北京公租房建设的积极性大增。北京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未来北京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将以《通知》为原则,细则有望年内出台,其中产业园区自建的公租房将采取区别于公租房的分配方式。
开发商洽谈北京公租房
北京市19日下午发布的《通知》,首次明确了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原则。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张国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租房的相关细则将在今年年内出台,基本原则将以《通知》为准。
在19日下午举行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新闻发布会上,张国伟向本报记者透露,北京市正在与一些开发商洽谈公租房合作事宜,其中除传统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户——国有房地产企业外,民营企业也有计划参与其中。
“但目前大部分合作都还停留在洽谈阶段,并没有确切消息。”张国伟说,开发商们普遍关注公租房的使用期限和管理问题。
为了吸引开发商的参与,北京市首度明确可以在一定期限后出售一部分公租房。张国伟说,“这种处理方式算是给开发商吃了‘定心丸’,但是我们还是鼓励有其他更好的做法。”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邹劲松强调,这些房子可以出售但不能改变房子的保障性住房性质。但对于回购的期限,邹劲松表示目前没有明确的计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19日晚间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允许公租房在几年后出售,可以激发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但要限制出售的年限和比例,不能将公租房与商品房的界限模糊。
据悉,19日公布的《通知》涉及公租房申请对象、筹建渠道、租赁管理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编者按
今天发表的三篇关于公租房建设的报道是10月10日本报两个关于公租房建设调查专版的延伸。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今天选择全国公租房建设规模最大的重庆市、北京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户住总集团、以及19日出台公租房相关政策的北京市作为报道典型,为读者呈现10月10日调查报道中未能反映出的内容,希望为有意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企业、以及正在为完成大规模公租房建设任务苦恼的地方政府提供有益借鉴,为期待通过公租房实现“住有所居”的普通百姓展现出一个真实的公租房现状。
邹劲松称,北京市将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收购公租房30万套以上,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今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中关村园区、亦庄开发区5000余套公租房竣工并开始启动配租,年内全市将实现配租一万户以上。
产业园区公租房开小灶
社会力量将在北京公租房的建设过程中担当重任。
邹劲松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业园区、社会单位、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公租房,除产业园区公租房的分配标准不同外,其他几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公租房将执行统一的建设标准。
本报记者9月下旬在北京已公开配租的北京亦庄开发区核心生活区的鹿海园四里、海淀园区苏家坨同泽园西里一期两个公租房项目调查发现,很大一部分户型突破了40平方米的限制,且居住在其中的大多是园区中骨干企业的核心人才,公租房成为企业提供给优秀员工的奖励,鲜少有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住。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9月30日发布的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公租房应以4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为主。
廖英敏说,现阶段公租房的建设应当依据国家标准,提供给中低收入家庭过渡性的居住需求,应当以4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为主,各地为吸引人才配建的面积相对较大的公租房,不具备普遍意义。
《通知》首度将外地户籍人口纳入到公租房保障范畴,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包括三类人员:一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二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 (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应证明且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邹劲松称,北京市组建一个专业化的队伍,负责公租房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管理。
分配难题待解
19日对外公布的《通知》中,主要围绕建设和管理问题展开,对于分配问题并未过多涉及,仅在第三项条款加强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中略有涉及,确定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将优先满足该社会单位的需求。
《通知》明确规定,社会单位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职工居住需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组织建设、筹集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本区县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人群配租;两者剩余的房源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面向社会分配。
但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依然将占到全部公租房的近四成,邹劲松强调,北京公租房提倡多元建设,但是现在仍然以政府为主导,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为60%。
有分析人士认为,公租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制度,虽然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但将对分配的公平性产生影响。
廖英敏指出,北京公租房执行的建设和管理标准在理论上没有太多问题,但在执行过程中如何统一管理,如何细化分配,需要更完善的细节。
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邹劲松并没有回答本报记者北京何时出台公租房分配细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