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先生代表中介机构发言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5:00 作者: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剑先生代表中介机构发言。

  张剑:感谢主持人,非常荣幸参与本次媒体说明会,同时感谢深交所提供说明会的这个平台。今年7月1日,深交所制定并发布了《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提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应召开媒体说明会。通过媒体说明会这种形式,重组各方、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方能借此机会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详细说明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关注情况,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更充分的了解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也有利于提升重组各方和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督促各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归位尽责,并实现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更广泛的监督,进而促进证券市场稳健发展。回归到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方案,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实现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有效退出并将转型进入快递物流行业。快递物流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业务前景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实力将得到增强,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归位尽职。首先,各中介机构谨守职业操守,保护客户机密信息,避免内幕交易;其次,勤勉尽责,通过现场走访、现场考察、资料查阅、现场访谈等有效手段进行尽职调查,并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认真核查相关情况,确保相关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其三,严守价值底线,在方案拟订、方案讨论等过程中,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为前提,协调各方进行协商和谈判,争取达到多方共赢的效果。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已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相关议案,并同意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上市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并同意上海罗颉思及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在此特别提示:上述批准或核准属于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而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