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货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符勤先生介绍本次交易中韵达货运盈利预测、估值作价及业绩承诺的相关事项。
符勤:各位来宾,下午好!首先,由我简要介绍一下韵达货运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相关情况。本次交易双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该份《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韵达货运在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30亿元、13.60亿元和15.60亿元,该业绩承诺系综合考虑未来快递行业发展变化趋势、韵达货运的自身核心竞争力、韵达货运的业务增速等因素得出。本次交易各方同意在评估机构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后签署补充协议,对补偿义务人承诺的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予以最终确定。若韵达货运在三个会计年度内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韵达货运补偿义务人应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方式履行补偿义务。这个我们在预案中都已经予以详细披露。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韵达货运全体股东持有的韵达货运100%股权,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180亿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韵达货运100%股权的初步作价为180亿元。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置入资产的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