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华:介绍公司重组背景及必要性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4:18 作者: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新华先生介绍本次交易的背景及必要性。

  黄新华: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家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上市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背景。本次交易前,新海股份主营业务为打火机、点火枪类产品,喷雾器等精密塑料产品和医疗器械耗材及配件类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其中,打火机、点火枪业务为公司的传统主业。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对制造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而在对外出口方面,公司也面临着国际贸易增长持续低迷、汇率波动、禁烟令等因素的挑战。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缓,利润规模有限,缺少突破性的持续成长能力。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置出盈利规模较小、缺少突破性的持续成长能力的业务,置入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性高的快递业务,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业务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海股份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履行相关承诺,规范运作情况良好。本次交易,韵达货运的作价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韵达货运100%股权,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新海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除息因素后,即为19.79元/股。本次交易,韵达货运作价的确定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价格的确定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凭借本次交易,公司将持有韵达货运100%的股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韵达货运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30亿元、13.60亿元和15.60亿元。因此,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加强。本次交易完成后,韵达货运将拥有A股资本市场运作平台,能够通过融资、并购等方式,提高韵达货运的网络规模、运输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企业在快递物流综合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持续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并置出现有资产,实现从传统制造业企业到国内领先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的转型,进而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新海股份对本次交易高度重视,并将全力推动,也希望各界朋友,特别是媒体朋友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