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孙宁薇女士介绍本次交易作价的合理性、本次交易后公司拟进入的行业、公司的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和董监高勤勉尽责等情况。
孙宁薇: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我向各位介绍以下几方面内容:一、交易作价情况:本次拟置入及置出资产的定价是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新海股份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6.70亿元;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韵达货运全体股东持有的韵达货运100%股权,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180亿元。截至目前,拟置出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二、对交易标的及其行业的了解情况: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转型进入快递物流行业,快递物流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居民生活、商务贸易等息息相关。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统计数据,继2014年快递业务量突破100亿件之后,2015年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中国快递业务量由2010年的23.4亿件增至2015年的206.7亿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4.61%,市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2016年整个行业业务量预计完成275亿件,同比增长33.04%。从业务收入的增速来看,根据国家邮政局的统计,从2010年至2015年,快递业务收入由575亿元增至2,77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6.95%。新常态下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网络购物的广泛普及、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中西部及乡镇快递市场机会的出现、快递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的提高都为快递行业的发展创造出有利条件。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文件,支持快递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快递年业务量达到500亿件,年业务收入达到8,000亿元。因此,快递行业目前在中国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韵达货运是国内知名的快递物流企业,致力于创建以科技为驱动力、以大数据能力为载体、以快递为核心的快递综合服务物流平台,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良好:(1)上市公司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2)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4)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5)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6)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期以来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雪芬女士、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06年7月18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截止目前承诺正在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的履行情况:1、公司董监高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高度重视,公司股票停牌后,在中介机构的参与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重组方案预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必要的讨论,对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实施的后果、方案对股东和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最终大家就重组方案预案形成了较一致的意见。2、在确定重组方案的同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拟注入资产及其所处的行业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以确认韵达货运是否适合成为本次重组的合格标的。3、为了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积极解决重组工作中的各项具体问题,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动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审核中介机构提交的各项文件,对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进行认真分析,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督促和配合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中介机构和公司拟定的相关材料认真阅读,就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修改建议,就其中描述不准确的地方进行充分核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上述工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本次交易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以上为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相关情况的介绍,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