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5日 18:18 |
作者: |
田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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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对股东的分红承诺
2008-06-25
在地震之后,四川受灾较严重的一批公司如东方电气、宏达股份、岷江水电、金路集团、四川长虹等,在自身受灾需要大量资金的情况下,都仍然坚持诚信,信守对股东的分红承诺,展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赢得了市场的尊敬。
宏达股份总经理杨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宏达股份自2001年上市以来,每年都坚持向股东分红。公司在股改时承诺将连续三年分红,且分红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今年的分红方案是地震之前就推出了的,是对股东的承诺,一定要兑现。另外,经过这么多年的成长,公司的业绩不错,现金流状况也良好,应该回报股东。他说,虽然宏达股份遭受了地震损失,但这个困难公司可以克服;“如果靠克扣股东的应得利益来解决困难,我认为是公司管理层的无能。”事实上,按照承诺进行分红,也展现了宏达股份有信心、有能力、有实力实现更好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过去为股东创造了财富,今后还将可持续地为股东创造价值。根据宏达股份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方案,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6.192亿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东方电气在5月16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就有不少股东通过电话和网络留言表示,考虑到公司遭受了地震损失,建议取消分红,甚至有股东表示,愿意把自己应得的红利捐给公司。对此,公司董秘龚丹表示,分红的方案是3月28号公司董事会就提出来的,公司能在震后第四天按照原计划召开股东大会,就是向投资者表明,东方电气只是局部受灾,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恢复,对投资者做过的承诺就一定会兑现。按照分红计划,东方电气将派发红利近2亿元。据龚丹介绍,为了节约资金,东方电气已经在公司内部提出了“同舟共济、增收节支、重建家园”的号召,公司的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出差费用等都要大幅下降,具体而言,办公费用和总部接待费用要下降30%,管理费用要下降15%,总费用水平降幅在15%至20%。
岷江水电总经理尹友中认为,该不该坚持分红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我们分的是2007年的利润,虽然我们今年遭了灾,但不能因此更改去年的分红方案。”朴素的话语透露出简单的道理,那就是信守对股东的承诺。根据岷江水电的公告,地震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6882.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改分红承诺,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7058万元,展现了公司规范经营,讲求诚信的态度。
金路集团总经理杨寿军则表示,受灾之后,公司曾考虑过推迟分红,待公司盈利之后再分。公司在审慎研究,并和大股东商量之后,决定还是克服暂时的困难,坚持分红,不能因为天灾这个客观原因而失去诚信的标准。同时,公司选择兑现承诺,也表明金路集团有信心有决心克服大地震带来的困难。事实上,地震造成损失对公司的负面影响还是非常明显的,金路集团日前已公告,预计上半年将亏损5000万元至6500万元。不过,杨寿军称,金路集团的主体产业、主要生产设备没有受到大的重创,目前,除电化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已全部复产。从长期看,公司的基本面不会变,有能力践行分红承诺;“只有赢得投资者的持续关注和支持,企业的发展才能获得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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