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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准入门槛将大幅提高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01日 03:44 作者 周宇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2月01日证券时报第1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所投资项目的自有资本金不得低于35%
  证券时报记者 周宇
  本报讯 工信部昨天发布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投资水泥(熟料)新、改、扩、迁建项目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该准入条件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与2006年发布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相比,《条件》门槛提高不少。在涉及资本金比例一块,《政策》只是规定:新建水泥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必须达到35%以上,而不包括改扩建等项目。
  《条件》(征求意见稿)曾于去年公开征求意见。《条件》要求,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省级水泥行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规划环评要求,和项目当地资源、能源、环境、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等情况相适应,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
  《条件》明确,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这一指标高于去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的人均1000公斤。
  在投资主体上,《条件》要求,投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企业应是在国内大陆地区现有从事生产经营的水泥(熟料)企业。而在四年前的《政策》中,外商投资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则受到鼓励。
  在涉及生产线规模、工艺与装备上,《条件》要求门槛大幅提高,其规定,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单线建设要达到日产4000吨级水泥熟料规模,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市场容量有限的边远地区单线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日产2000吨级水泥熟料。而四年前的《政策》对此则没有作任何硬性规定。
  《条件》还要求,新建水泥(熟料)项目要采用先进成熟、节能环保型技术装备,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长期运转。譬如采用先进的矿山安全爆破和均化开采、原料预均化、生料均化技术和设施等。
  在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乃至环境保护方面,《条件》更是事无巨细,提出了一系列定量化指标。其中,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比熟料综合煤耗、综合电耗、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电耗、综合能耗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单位水泥能耗限额标准;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须配置脱除NOX效率不低于60%的烟气脱硝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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