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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假币须建立持久战机制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12日 04:08 作者 蒋悦音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蒋悦音
  为了有效遏制假币犯罪活动的蔓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司法机关办理假币犯罪案件要始终坚持依法严惩的原则,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重罪轻判、降格处理,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力:对于假币犯罪累犯、惯犯、涉案假币数额巨大或者全部流入社会的犯罪分子,要坚决重判;对于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笔者以为,“两院一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假币严打的力度,一方面表明了中央政府严厉打击假币犯罪决不手软的决心,另外一方面,这也是一个打击假币由“中短期行动化”模式向“持久战”模式转变的契机。
  假人民币“打而不绝”现象,对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产生不利影响。目前正在全国展开的“打击假币09行动”较之以往具有显着的进步成效。根据公安部的公开数据显示,截至9月初,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假币犯罪案件1807起,是去年全年破案总数的1.5倍;公安部确定的15起重大督办案件,已破获14起。
  目前人民币造假有两个倾向:一是边防打击走私网络的不断完善,所以以往的“境外印制、海上或者陆上走私入境”假币产业模式基本已被犯罪分子淘汰;二是假人民币印刷技术和设备在境内的窝点开始出现和增加,从被抓获的印刷窝点人员基本都是农民等信息推测可知,控制制假设备、技术升级、耗材等是幕后犯罪集团唯一露在外面的“马脚”,但是组织严密的犯罪集团常见的“隔离”工作做得很狡猾,剁掉个别“触角”并不能算是“捣毁”,所以要想在打击假币上获得“斩草除根”的效果还须进一步深入。国际经验表明,组织严密的假币犯罪活动往往具有高智商、跨国跨境、集团化等典型特征,对付这些“海底老鲨鱼”的办法,就是长效机制,天天打,月月打,年年打,唯有实行“持久战模式“建立长效打击机制,才是严厉打击假人民币犯罪为人民币国际化“护航”的最佳选择。(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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