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2日 19: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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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收购太原铁路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和股权(下称:目标资产)价款支付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资产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尽快完成本次收购总价款50%款项的支付事宜,其余款项于本次公开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实施完毕后支付完毕。公司完成支付50%的交易对价即满足对本次收购目标资产交割及财务并表要求后,如本次公开发行尚未完成,其余对价款项将形成应付太原铁路局的款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向太原铁路局支付该部分资金的资金占用费,年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相关利率。 二、通过关于贷款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议案: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要求,经综合测算,公司拟向银行贷款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两项议案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1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两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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