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3日 06: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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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勋达投资)所持公司39978070股股份将于2010年4月15日司法拍卖,根据勋达投资及许志榕作出的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业绩承诺、有关《拍卖公告》之关于竞买人必须同意并有能力代勋达投资履行被拍卖股份相应的股改义务之约定,公司2008年、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4600万元,2009年度预计亏损约4.8亿元(未经审计)]不足1亿元部分,勋达投资、许志榕及竞买人均有义务以现金补足,即:相关义务人须履行业绩承诺金额预计将达5.4亿元。 鉴于履行股改业绩承诺所需补足的现金金额巨大,且勋达投资、许志榕均无能力履行,目前拍卖情况尚不明确,公司存在股改业绩承诺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由于时间紧迫,公司目前仍然存在2009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重大风险。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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