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2日 06: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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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鉴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就股东诉公司一案所作出的“撤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裁定已于2010年3月19日正式生效,自2010年4月1日起,公司由以任昌建等九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并选举任昌建担任董事长。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拟就上述裁定提出申诉,不排除公司可能存在因司法裁定而导致公司董事会变动的可能。 二、同意调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其中:免除罗文海公司总裁职务、胡巍代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陈杰担任公司总裁、方遒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三、同意公司拟定办公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邮编:519070),投资者联系电话为0756-2660313-818,传真为0756-2660878。 四、同意通过合法途径,对原董事会曾于2009年12月8日公告启用的新公司公章及董事会印章予以销毁,并继续使用原公章及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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