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三年内免谈房产税说法不代表官方立场
事件:新华网24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展改革委的立场。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也没有就房地产问题对外发表相关言论并接受媒体采访。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表示,产业研究所属于研究机构,其研究人员所发表的意见只能是个人观点,不代表发展改革委的立场。上述有关房产税的言论"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点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很明显,暂行条例规定征收范围仅限于经营性房屋,而要对住宅征收房产税必定要对条例进行修改,修改权限为国务院,而地方政府只能参照执行。将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至住宅符合国务院4月14日提到的"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有关税收政策",所以,在一段时期内推出物业税较为困难的前提下,政府拓宽房产税以暂时代替物业税也是有可能的,关键要看现在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能否让政府满意,况且,出台物业税只是时间上的问题。【方正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