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8日 14:13 |
作者: |
张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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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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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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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事项:
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6号),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我们对相关的信息进行点评。
主要观点:
广电总局限广令视频网站受益有限
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广告插播的限制将给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带来影响,原本已定的2012年广告招标额度很可能要发生变化。考虑到电视剧的采购与广告的金额有关,电视台对电视剧的购买价格也可能面临向下调整。同时由于各大厂商都制定好每年的广告投入预算,这部分从电视台调整出来的费用,很可能会转而投向网络,视频网站的广告投放会增长,但是我们认为视频网站的受益有限。易观国际数据显示,中国的视频网站2009年广告收入5.8亿元, 2010年达到21.7 亿元,预测到2013年将高达100亿元。与电视行业2010年958亿元的广告收入相比,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仍难望其项背。
投资建议:
评级未来十二个月内,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评级“有吸引力”。
重点关注股票:乐视网、华策影视和华谊兄弟。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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