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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点评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来源 海通证券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23日 15:48 作者 涂力磊
行业评级 评级变动 撰写时间
     1.主要为防止房价上涨失控:从2月全国房价统计数据来看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价格下降的有8个城市,持平的有6个城市。同比价格下降的有1个城市,同比涨幅回落的有31个城市。新政出台之后全国房价上涨势头有所减缓,但70个大中城市中仍然有56个城市环比呈现上涨趋势,占统计城市的80%。因此,当前出台明码标价规定主要为进一步控制房价上涨。
  2.市场价格体系有望进一步合理:对商品房取得预售证时必须“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在后期销售时“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规定使得开发商原有利用“均价”概念进行暗中涨价的行为受到有力控制。此外规定中还指出“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二手房市场过去普遍存在的跳价行为有望得到控制。
  3.新规定使得地方政府可以精确实现房价调控:由于此前缺乏立法对每套房屋销售价格进行监管,因此地方政府调控房价存在难度。这也是各地房价调控目标迟迟未出或者含糊其辞的重要原因。在新规定出现后,地方政府在预收审批阶段就可以准确控制房价涨幅。一旦房价涨幅超标,未来不排除限制高价房入市的可能。
  4.投资建议:新规定出台有望进一步抑平房价上涨势头,同时可能将对高价房项目入市造成障碍。截至3月21日,A股市场动态PE在20.28倍,房地产板块动态PE在20.84倍。维持对行业的“中性”评级。
  5.风险提示:房地产行业与国家政策紧密相关,一旦国内未来采取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未来发展。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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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
海通证券-对发改委通知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简评:有利于地方政府精确调控房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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