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渤海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7日 16:13 |
作者: |
任宪功;康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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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10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决定自本月26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30元与220元,大约每升上调0.2元。 点评: 此次调价会对石化企业形成利好,但由于市场对国内成品油调价早有预期,因此对相关上市公司股价影响有限。 目前,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由2009年5月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界定的,即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合理流通费用、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等确定成品油销售价。 在《办法(试行)》的定价公式中,把原油加工平均费用定为200元/吨(3.98美元/桶),把原油基准价到原油加工成本间的炼油利润定为5%。另外在公式中加上了110元/吨(16.1美元/吨)作为内地原油运到炼油厂的管线和地面运输费。上述四项费用加起来组成了国内炼油厂成品油的基本价格,在总价格中,分别对柴油加940元/吨(18.47美元/桶)的消费税,对汽油加1350元/吨(22.98美元/吨)的消费税,同时还分别加17%的增值税。..具体调价时机选择原则:遵循“22,4%”的标准,即当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即就可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就此次调价而言,原因是自9月24日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已较前期上涨超过4%,累计持续已超过22个工作日,如图1所示,因此本次调价已在市场预期之中。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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