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长城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30日 16:23 |
作者: |
周涛;徐超;张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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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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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9月27日,财政部网站公布这一通知,在2009年7月份《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提升。主要看点有三:
? 一、补贴方式更细化:对关键设备和辅助设备分开进行补贴。在2009年7月版的补贴方案中规定,用户侧光伏系统补贴50%,偏远地区补贴70%,是按照系统总造价进行补贴。而此次补贴方案中,对关键设备沿用按照项目成本50%(70%)进行补贴。而对非关键设备(如配套输配电工程),按照绝对额进行补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4元/瓦(其中建材型和构件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为6元/瓦),偏远无电地区独立光伏发电项目10元/瓦(其中户用独立系统为6元/瓦)。 ? 二、项目选择更有针对性:明确对于大规模并网光伏发电站将采用特许权招标方式,而不再沿用"金太阳工程","金太阳工程"将主要针对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和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另外,对于用户侧并网系统,开展成片建设试点,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MW。 ? 三、设备招标往上集权:2009年7月版方案中,未明确项目设备的招标实施主体。此次2010年9月版政策中,明确了由财政部牵头进行招标。此项修改,可以防止设备招标流于形式,从而有效压缩光伏发电成本中的水分。对于民营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商而言,增加了竞争的公平性。
? 促进我国用户侧并网光伏市场良性增长:此方案的出台,将有效避免项目申报过程中虚增辅助设施投资额,避免大小项目一窝蜂上报,避免设备招投标过程流于形式。从而挤压光伏发电成本中的水分,利于培育用户侧光伏市场的真正市场化崛起。
? 新能源投机需谨慎:近期流动性略有缩紧,不利于新能源投机,提示谨慎。
? 风险提示:流动性风险、投资偏好风险。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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