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光大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4日 16:35 |
作者: |
赵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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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延期,新增19个省市6月3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三部委今日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方案》决定,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今年6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将在原9个试点省市基础上增加19个实施省市。据了解,新加入的省市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原先的九个试点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在试点期满后继续实施。以旧换新的品种没有变化,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 本次试点范围扩大,福建和湖南是在原试点城市福州、长沙的基础上全省推广,此外增加了15个省推广以旧换新(大连属于辽宁,厦门属于福建),剩下7个省份由于经济较为落后,还不具有旧家电拆解能力,暂不推行。 以旧换新刺激力度扩大一倍,全年有望实现1200亿元销售虽然本次以旧换新试点扩大范围略低于我们全国推广的预期,但目前仅有七个省还未推广以旧换新,这七个省市属于经济较落后地区,按GDP,城镇家庭规模以及城镇家庭五大家电保有量推算占全国市场比例不足10%,对全局影响不大。以家电下乡的推广历史推测,上述七省未来也将推广以旧换新政策。 剔除福州和长沙,已经试点的省市GDP占全国总量的46%,城镇家庭规模占全国总量的35%,城镇家庭五大家电保有量占全国的42%。此次新增的省市GDP也占到全国总量的46%,城镇家庭规模占全国总量的55%,城镇家庭五大家电保有量占全国的50%。(参见图表5:全国省市以旧换新市场规模比较)由此推测,以旧换新对家电换新市场的覆盖范围扩大一倍以上。 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23日,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突破500亿元,销售家电1,313万台,回收旧家电1,388万台。其中2010年以来销售359亿元。试点期间,产品销售均价下降11%,下半年以旧换新全国推广后,产品销售均价将继续下降。 以旧换新新增市场范围超过一倍,考虑到以下两个因素:(1)推广初期,销售额的释放需要时间;(2)产品销售均价下滑。我们预计下半年全国以旧换新销售能够实现800亿元,全年以旧换新将达到1200亿元。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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