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创业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8日 15:54 |
作者: |
刘波;郭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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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 (见附录III)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以下简称“能源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副总理李克强分别出任主任和副主任。 能源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见附录II) 我们认为:能源委的成立有助于电力行业的改革尽早实质性的列入议事日程,积极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理顺煤电关系,调动生产者、运输者、储存者和消费者多方面的积极因素,让煤电改革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当然考虑到能源体制改革的复杂性,我们还将持续关注国家能源委员会接下来的具体工作部署,特别是涉及“煤电顶牛”的矛盾疏导和解决。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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