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平安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8日 14:17 |
作者: |
巴曙松 |
| |
4月3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研究员与在京部分机构投资者进行交流,讨论了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状况。现将有关会议讨论要点纪要如下: 一、创业板:有待明确的细节创业板经过长期的酝酿,正式推出在即;不过,在一些具体的制度细节讨论上,依然存在一些值得斟酌的争论。 1、在中国发展创业板最大的优势,是有着巨大的备选企业基础,如果按照目前的上市标准统计,大致估计有接近1万家企业可供备选,目前这个方面的统计口径还不全面,大致看来,目前各大证券经营机构储备的现成项目应当超过300家,按照较为严格的标准筛选的、估计可能符合上市标准的,大概也至少应当在3000-5000家。这一点是可能促成中国的创业板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创业板可能存在巨大差异的地方。 2、当前推出创业板的积极意义,已经有了广泛的讨论。如果放在当前的形势下,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得尽管2008年11月份以来银行信贷高速增长,但是中小企业的资金状况并没有明显的改善,银行普遍存在堆大户的惯性。创业板的推出除了对可能上市的企业提供筹资的支持外,还可以吸引PE等资金积极进入中小企业选择适当的企业投资,进而吸引银行信贷资金的跟进,因而对整个中小企业融资应当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和效果。 3、究竟哪些企业可以算作创业企业,哪些企业可以算作高新技术企业,根本上能够作出错误较少判断的,应当还是市场本身,现有的监管架构应当重点是作合法合规形式的审查,不应当代替市场作实质性的审核。如果是否是创业企业要交由一个机构来判断,我们可以发现历史上的一些所谓高新企业的论证,往往是泥沙俱下;如果交给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来判断,如果这个委员会的委员主要是从监管和合规等角度着手,实际上是很难判断哪些企业是可以生存壮大的创新企业的;如果这个判断的委员是由业内人士出任的,利益冲突也十分值得关注,因为对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成败只有半步之差,哪些企业可以获得上市机会,往往直接决定了这些企业与其他同类型企业的竞争成败,所以这些参与的评委如何防止利益冲突应当十分关注。 极端一点来说,也不能过分指望创业板的建立就能迅速带动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因为创业板提供的主要还是一种激励创新的氛围,真正拥有显著的自主创新的企业,在当前中国的技术和制度条件下并不很多,因此,在这一点上不必过分作严格的审查和事前的判断,关键还是着眼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
| |
|
| |
|
| |
全景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并谢绝转载!全景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 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