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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限购令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7日 07:50 作者 张昊
      自从深圳颁布了限购令,小蔡正在筹划的购房计划就落了空。

  小蔡是一位在深圳经营电子产品的小老板,几年前开始投资房地产。目前小蔡自住一套、投资一套,小有积蓄的他还想再购置一套住房。就在这个时候,深圳出台了限购令,已经购置住房、没有深圳户籍、又没有社保记录的小蔡被纳入了限购范围。不过,房地产中介和身边的朋友告诉小蔡,限购令下买房并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还为他支了几招“逃过”限购令。

  全权委托

  小蔡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利用“全权委托”的方式购置了第二套、第三套住房,这也是目前最为成熟的“无限”购房渠道。

  “全权委托”,简而言之就是打算买房的A利用不打算买房的B的身份买房,之后A和B到公证处进行全权公证,将房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全权委托给A,A就成了住房的实际控制者。“我身边多数买房的朋友都是用这种渠道买的房。”小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目前各限购城市公证处的最火爆业务就是进行各种‘全权公证’。”

  全权委托的“好处”是可以从银行拿到贷款,并且还能享有首套贷款折扣。不过首套住房贷款并不是各个商业银行最感兴趣的业务,对购房人的资信审查也会比较严,替人买房的B能否通过贷款审核是整个过程中难度最大的环节。“房产中介会帮你搞定。”小蔡的朋友对他讲。

  以房“抵债”

  小蔡的一个朋友用打官司的办法完全绕过了限购令。

  小蔡朋友的操作如下:卖家和买家虚构一份债务协定,之后买方持此份协定起诉卖方,卖方再申请将房产变为抵债资产,买家通过行使债权的方式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这一方式不仅绕过了限购令,连二手房的交易成本都省去了。深圳即将实行的二手房按评估价缴纳税款的规定也不适用于这种受让抵押物的情况。

  将房产变为抵押物过户的方式虽然逃过了限购规定,但是还是要支付一定的诉讼成本,包括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等,将占到抵押物价值的3%左右。同时法院也会对这种行为进行鉴别,倘若露陷,不但房产过户失败,还白白损失了诉讼的费用。

  中介包办

  在小蔡了解的过程中,一位中介从业人员向他介绍,只要小蔡愿意出3万到5万元的“手续费”,他们可以尝试为小蔡办理房产过户。“今年我们已经操作了5起这样的交易,其中有3起办成功了,不成功不收费。”中介人员向小蔡介绍说。不过,这位中介人员并没有保证可以帮助小蔡办理贷款。如果小蔡不要求过户,房产中介还是推荐小蔡采用上述提到的“全权委托”方式。

  至于小蔡交纳的“手续费”去向何处,具体程序如何操作,这位中介人士一概语焉不详,只是说可以用来“打通关节”。

  这三招办法看上去各有特点,但小蔡心里还是有点不放心,他随后咨询了一位相关领域的律师。这位律师表示,不管是全权委托还是受让抵押物,交易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都不受法律承认,属于恶意串通,卖方有钱房两空的风险。而房产中介包办的方式更是直接触犯现有法规规定,不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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