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董事张从戬先生发言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4:45 作者: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媒体代表,大家下午好,我是江泉实业独立董事张从戬,下面我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和说明,陈述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上述两家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除正常业务往来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或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上述两家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上述两家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采用的评估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综合考虑了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转型、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定价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4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瑞福锂业定价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依据,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22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届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