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杨军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董监高的履职情况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6:01 作者:

  各位来宾,下午好!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董监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监高对本次重组非常重视,特别关注本次重组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影响。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4日停牌以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重组非常重视,除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认真履职外,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首先,表现在对重组方案的论证上。公司股票停牌后,在中介机构的参与下,晋煤集团及其它相关方提出了重组方案草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掌握到的情况,分别对重组方案草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必要的讨论,对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实施的后果、方案对股东和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最终大家就重组方案草案形成了较一致的意见。

  在重组方案逐步明确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又开始了对煤层气产业的学习和研究,以掌握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未来和现状,并对蓝焰煤层气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并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对蓝焰煤层气进行必要的调研,以确认蓝焰煤层气是否适合成为本次重组的合格标的。

  为了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努力工作,积极解决重组工作中的各项具体问题,如与债权人就债务转移工作进行了多轮沟通,与金融机构就提供的解除工作中蹉商解决方案,与公司其它股东进行沟通和汇报,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动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审核中介机构提交的各项文件,对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进行认真分析,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在材料制作阶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督促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中介机构和公司拟定的相关材料认真阅读,就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修改建议,就其中描述不准确的地方展开调查,确定了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上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为蓝焰煤层气是本次重组的合格标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

  下来我再介绍一下公司的承诺履行和规范运作情况。公司上市以来,特别重组承诺履行和规范运作。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监会、深交所或山西证监局处罚的情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2)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