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总会计师郑绍祖说明本次交易作价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6:03 作者:

  各位来宾,下午好!我下面来介绍一下本次交易作价和晋煤集团业绩承诺的相关情况。本次重组中置入的资产系晋煤集团持有蓝焰煤层气100%股权。晋煤集团和煤气化股份共同聘请了中企华评估公司对蓝焰煤层气100%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晋煤集团一是督促蓝焰煤层气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资料,二是督促蓝焰煤层气就未来的经营情况进行谨慎的预测和假设,三是与评估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就评估参数选取和评估假设等展开了认真的讨论。晋煤集团认为,蓝焰煤层气100%股权的评估评估方法选择适当,参数选择预测合理。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置入资产蓝焰煤层气100%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置入股权: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117号)。蓝焰煤层气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60,851.28万元,根据该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2,268.17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3.54%,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89,951.1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1.16%。

  上述评估结果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8日出具的《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晋国资产权函[2016]355号)确认。最终,晋煤集团与煤气化股份协商,双方确认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蓝焰煤层100%股权估值的作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