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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增加东方证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7日 04:36 作者: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6月17日起,东方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证券办理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方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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