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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公告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07:56 | 作者: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各代销机构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旗下以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自2013年1月14日起,在下述代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转换业务代销机构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二、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3.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5.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7.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8.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1) 9.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33012 /C类233013) 10.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5)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上述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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