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门槛,增加了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规定。这意味着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正式向基金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合格资产管理机构敞开了大门。
在公募基金业务的“战国时代”,包括基金、证券公司、保险资管、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投机构等在内的各方将如何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日前,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业内人士,就此展开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