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9月12日 05:15 |
作者: |
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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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日前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1+6"方案,但被评论为"照搬"上海模式。业内专家在昨日"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全景调研(广州站)"论坛上建议,广东应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特点,创造出新的经验,为中小企业减轻税负负担。 据广东省国税局初步统计,广东省将有13.8万营业税纳税人纳入本次试点范围。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广东完全照搬上海模式,并不见得合适,广东的服务业和制造业比较发达,但是广东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与上海相比是滞后的。广东的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机遇,争取更多行业进入试点范围,形成广东的营改增经验。 此外,与上海不同,广东的营改增试点范围是全省,覆盖面更广。"广东省内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可谓是全国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一个缩影,广东的营改增改革试点做好了,在全国都有示范的意义。"林江说。(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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