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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期待“营改增”推向全国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02日 09:22 作者
     8月1日起至年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将逐步扩大至北京、天津等10个省市。虽然一些试点城市尚未公布具体实施方案,但业内已经期待该举措即将带来的利好因素。专家则表示,应尽快将试点成果推向全国,并完善财税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
    从此前发布的消息看,安徽、深圳等地营改增试点预计将于今年四季度启动,而天津、广东等地启动的具体时间点暂未敲定。
    在试点城市之一的天津,利好消息正在企业间传递。“希望尽快将该项政策在更多地区铺开,让企业在跨区域采购中享受到实惠。”天津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总经理对记者表示。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说,从税负的角度来看,由于试点地区可以抵扣进项税,企业的运营成本会降低,非试点地区就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试点过程不宜过长,最好尽快向全国推广。”
    此前有市场分析人士测算,如果在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全国税收净减收将超过1000亿元。由此可以带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可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0万个。
    专家认为,营改增在上海试点以来,产生了许多值得全国范围内借鉴的经验。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过程中,应注重完善制度细节,切实达到为企业减税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目的。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认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质是一项减税政策,但由于增值税制度及改革时点的选择,具体到每个企业,则不一定都能起到减税的效果。樊勇呼吁,为平稳推进改革,各地应对部分企业税负可能上升的问题加以重视,如上海对税负上升的企业进行了适当的财政补贴。
    还有一些行业具备自身发展特性,引发的细节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海通证券计算机与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陈美风在研究报告中指出,软件企业原来通常适用3%或5%营业税率。营改增后,软件企业适用6%增值税税率。但由于软件企业进项抵扣较少,且服务业务并不享受增值税返还优惠政策,实际税负有可能暂时上升。此外,部分软件企业原本享受地方财政的营业税返还政策,营改增后,优惠政策衔接滞后也会增加实际税负。
    专家们建议,应逐步探索优化我国增值税税率设计问题。目前改革方案中的多档税率设计,在一定程度上能公平行业间的实际税负,是平稳推进改革的暂时举措。但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这会增加政府及企业税收管理成本,影响增值税制度优势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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