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04日 06:01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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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有关渠道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起草了修订稿初稿。修订稿统一了“价外费用”政策,将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三项纳入“价外费用”范围。这意味着售车中常见的上述三项费用将纳入计税价格而被征税。 “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价外费用,但现行规定没有列举。”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了解到,2001年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明确,纳税人购买车辆的计税价格,包括给汽车销售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现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在解释“价外费用”时,未明确将“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列入价外费用。(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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