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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2000万股票期权授予36人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9日 05:04 作者 靳书阳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7月29日证券时报第1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楼市新政出台后首家地产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
  证券时报记者 靳书阳
  本报讯  继4月份“史上最严厉”地产新政出台后,地产类上市公司的股价走势普遍低迷,地产公司高管离职成为一个行业现象。在此背景下,冠城大通(600067)今日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是公司高管及骨干36人,成为地产新政出台后首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地产类上市公司,此举无疑有利于公司高层长期稳定。
  公告介绍,冠城大通本次激励计划模式采取股票期权模式。即在满足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一次性无偿授予激励对象2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可行权日内以约定行权价格购买1股冠城大通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39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2000万股股票,占该激励计划签署时股冠城大通股本总额的2.72%,同时任意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冠城大通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下属分子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核心。包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华在内共36人将成为此次激励计划受益人。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40%;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30%;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30%。行权条件为: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前必须同时满足公司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公司2010年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5%。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前必须同时满足公司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公司2011年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09年相比,增长率不低于55%。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前必须同时满足公司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公司2012年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09年相比,增长率不低于95%。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楼市新政以来,包括招商地产、保利地产、万科、金地、龙湖、SOHO、世茂等大型开发商,至少超过20位高管先后离职,而其地区性公司的中层离职人员更是难以统计。业内人士认为,此时冠城大通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激励管理人员及公司骨干长期为公司服务,也显示其对后市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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