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8日 21:06 |
作者: |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在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一次性无偿授予激励对象2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内以约定的行权价格(10.39元)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2000万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35502537股的2.72%,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二、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人民币7000万元、1000万元(即授信总额度分别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1.7亿元、0.5亿元增加至0.6亿元);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期限均为1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