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4日 02:33 |
作者: |
徐经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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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经胜 旨在解决“高药价加剧看病贵”难题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可能遇到了问题。据卫生部官员日前透露,卫生部原定的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确定无法完成,时间将推迟至2010年3月份。 按照原计划,卫生部将在2009年完成全国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但“现在根据政策制定的进展情况,可能要推迟到明年3月份完成”。而到明年3月份是否能够完成,现在还很难说。到目前为止,有一点民众是清楚的,尽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正式实施,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即使有的药物要价有所下降,但是人们的看病费用却并没有真正下降。在一定程度上,目前的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上只是蜻蜓点水,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之所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缺少基本保障。 一个客观存在的情况是,尽管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是,一些医院和医生通过各种手段,不使用价格相对便宜的基本药物。例如,由于利益冲动,一些医院很可能尽量少进廉价的基本药物,还是继续多进利润高的非基本药物;对医生而言,如果还是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医生给患者在开处方的时候,也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开基本药物。 同时,在不少地方,给医院的财政补贴很难及时足额到位,也造成了一些医院不得不继续实行“以药养医”。早在1990年,世界银行公布的全世界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支出的比例平均达到了60%,发达国家均在80%以上。根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我国2006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1778.9亿元,占18.1%,其他均为社会和个人支付。尽管这几年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在不断增加,但总的来说,增幅还是有限,在不少地方,给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财政补贴很难及时到位。 医院和医生能够架空基本药物制度,再加上财政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等,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的实现,不能单靠基本药物制度,而需要有相关配套制度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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