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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多建一些市场化的“平租房”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1日 07:17 作者 徐经胜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9月21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徐经胜
  最近,作为保障性住房主力军的经济适用房遇到了不少质疑。在北京,一些经济适用房被业主用来出租的情况被揭露出来;而在济南、杭州、昆明、石家庄等城市,经济适用房被弃购的新闻层出不穷。
  经济适用房到底“经济”了谁?这种住房保障方式是否还有继续存在的必要?诸如此类的疑问开始出现在各类媒体上。面对近期经济适用房出现的种种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济适用住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
  作为保障性住房之一的经适房之所以遭遇如此多的社会病垢,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本应该享受经适房的中低收入者并没有充分享受。而且,在中低收入者不能充分享受经适房的同时,经适房的供应量还是非常有限。另外,廉租房也是保障性住房,但与经适房一样,同样存在着供应量不足问题。当前,不论是经适房还是廉租房,不但难以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更难以解决中等收入群体这个“夹心层”住房问题。如何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正如有学者建议的,不妨多建一些市场化的“平租房”。
  所谓的“平租房”,是相对于“廉租房”来说的。建设“平租房”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平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但完全可以打包给开发商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商建好“平租房”之后,政府可以以平价租给“夹心层”群体居住,收取比廉租房较高一点的房租。产权属于政府的“平租房”,其实市场化程度也非常高。如可由开发商进行市场化开发,在管理过程中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管理等。
  另一种方式就是“平租房”的产权甚至可以不是政府的,而是完全走市场化的路子。这种性质的“平租房”,政府可以通过划拨土地、低价转让、减少税费等形式,降低开发商开发成本,而开发出来的房子,则只能对外出租给“夹心层”群体,而且出租价格受政府监控,并从长远考虑,保证开发商有利可图。如果这种市场化的“平租房”越来越多,让一部分“夹心层”群体不急着拥购商品房,不但能够缓解“夹心层”的住房难问题,而且有利于降低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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