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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消费信息也应一律公开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14日 03:22 作者 徐经胜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8月14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徐经胜
  8月12日召开的湖南省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今后,湖南省凡属不违背保密规定的政府决策活动、工作结果等政府信息,一律要实行公开,让全社会共享政府信息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共同监督政府工作。
  公款消费属不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这一点应该毫无疑问。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主动公开。公款消费来自于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来自于民众,公款消费关系着公民、法人等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
  虽然公款消费涉及公民、法人等切身利益,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愿意公开公款消费详情,使得很多地方的公款消费特别是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等像是不可侵犯的重大秘密。如前不久,河南南阳一个普通市民王清,向上至市政府下至一个区的蔬菜办公室共181个行政部门,提交了公开公款消费等政府信息申请,但遗憾的是,共181个行政部门对他申请公开的事项,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无依据公开”,没有一个愿意给出一个完整回复。
  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愿意公开公款消费信息,是有着多方面原因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款消费信息并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公开,这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因失去民众监督而肆意公款消费。而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够公开公款消费信息,如果没有扼腕断足的勇气,是难以真正推动公款消费信息能够彻底公开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公款消费信息不仅事关民众切身利益,更直接关系着一些官员的切身利益,一旦公款消费信息得到彻底公开,一些官员的特殊利益将得不到保证。
  现在,湖南省规定,凡属不违背保密规定的政策活动、工作结果等政府信息,一律要实行公开。这样的硬性规定,让人们看到了政府能够公开公款消费信息的希望。公款消费信息绝不是什么秘密,因此,民众希望湖南省“政府信息一律公开”的规定,能够将公款消费包含其中,并在全国率先将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等公款消费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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