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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能否成为民心工程?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2日 04:25 作者 杨国栋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9月22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据报道,随着上海市闵行区《经济适用房分配管理试点方案》公布,上海首批经适房价格可能按周边房产3个月平均价格的6至6.5折来计算。上海的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是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按3口之家计算,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家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60平方米)大概会花掉全家5年的收入。
  不过,对于那些人均月收入只有800到1000元的家庭来说,一套经济适用房相当于全家14年不吃不喝的总收入。对大多数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来说,这经适房的价格确实高了点,40万的总价和10万元的首付款会将很多中低收入家庭挡在门外。由于上海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那些买不起经适房的家庭也无法申请廉租房,只能望房兴叹。
  与经适房较高的定价相比,参考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确定经适房价格的定价模式更让人担心。一旦这一定价模式得以确立,今后经适房申请者的负担可能更重。如果商品房价格继续上涨,经适房价格势必水涨船高。商品房价格大跌则可能出现类似广州限价房价格高于周边商品房价格,业主纷纷要求退房的情况。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并无以周边商品房平均价为基础计算的定价规定,也就是说闵行区的定价方案是否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还有待商榷。闵行区经适房选址在远郊,而上海中心城区商品房价格多在2—3万元/平方米以上,按这一定价模式,即便打5折,中低收入者也买不起。最近各地频繁发生经适房被弃购的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定价过高,超出了中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作用,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如果定价过高,超出了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也就失去了原有的保障作用,使这一“民心工程”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经适房要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就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申请人的收入水平来定价,适当考虑地段因素,而不是参照商品房价格来计算。监管部门也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价机制,防止过高的房价伤害到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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