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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经适房能让人一年暴富?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5日 10:55 作者 巩雪
      “豪车门”事件终于有了调查结果:被曝光的桃源村三期“豪车”中,有12辆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这12辆车都是购桃源村三期业主入住后所购买。

    关于车辆的处理问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和规定限制经济适用房业主买车,不能永远不让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致富。不能仅因为其购房后买车就让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

    的确,没有人有权力限制公民通过合法劳动致富,致富后的购房购车也是个人消费行为,他人无可非议,但摆在公众面前的疑惑不是“让不让”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购置豪车,而是拿到经济适用房的人是否短期内就“买得起”豪车。

    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和是否实际消费是两个问题,相关负责人这种有偷换话题嫌疑的官方回应是不可能让老百姓信服的。

    根据2007年申请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要求,申请人2006年至2007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应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同时,在2007年12月25日,申请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28万元。而据公布的调查结果称,12辆私家车中,有5辆为20万元以上的新车,均是2009年6月份以后购买的。

    能够在2007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8万元,而在2009年就能够买得起20万元以上的豪车,如果假定这些人不存在财产转移行为,还得假定经适房资产审查人员是恪尽职守地工作,那么按照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来解释,这些人应该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暴富,那公众就该质疑这些暴富手段是否合法了。

    总之,无论如何解释,事件总是疑点重重,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从各方面给公众一个圆满的解答和处理,不要在本来房子已经漫天要价的同时,再给老百姓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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