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政府拟分享经适房产权
</T>
<Source></Source>
<D>2010年02月04日 11:23</D>
<Author>吴鹏</Author>
<Text>   产权由政府住户共有，住房保障法“理论版”已提交住建部

　政府和个人共同享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这主要是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作为比例，来获得相应比例的产权，不过这一产权比例也并非固定，根据地价不同。

　本报讯 “住房保障法”目前完成了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的专家稿，两者融合后已提交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进行讨论，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拟规定政府和个人共同享有经济适用房产权。

　政府分享产权比例不固定

　昨晚，该法理论部分起草者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申卫星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住房保障法”主要是保“基本”，保障我国居民住有所居的基本权利，但比如流浪街头的人群就属于社会救助范畴，而不属于这部法律的保障范畴。

　此外，这部法律惠及的基本人群主要是中低收入者。申卫星说，理论版本中的中低收入家庭，肯定是保障的重点，但是住建部在委托该院进行起草时，希望可以将覆盖面更广泛一点，实现这个设想其实有难度，但“有钱人肯定不在里面的。”

　理论版本中还提到，政府和个人共同享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申卫星解释说，这主要是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作为比例，来获得相应比例的产权，不过这一产权比例也并非固定，“根据地价不同，比如北京四环的经济适用房，政府投入的土地费用多，那所占的比例也多，而六环地价便宜，政府占的比例就会少。”

　通过立法规范保障房

　另外，起草人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央政府已经下发了一些关于住房保障的文件。不过，作为文件，地方政府执行不力无法追责；同时，对于很多不符合条件却享受了保障房的人，也没有追究其责任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保障法”将规范方方面面的行为。

　■ 焦点

　1 能否抑制有钱人买经适房？

　申卫星（“住房保障法”理论部分起草人之一）：即使共有产权，经适房价格也不会再降，因为住房费用主要是建安费用和土地出让金的总和，现在政府只是没有按照土地出让金的比例分享产权而已。这样在5年后，经适房上市，购房者可获得很高利益。如果政府按照比例享有经适房的产权，经适房上市时就要按照比例将利润分配给政府，经适房也就没了获利空间。在经济层面上，这对“有钱人”通过违规方式购买经适房起到了抑制作用。

　2 夹心层能否纳入住房保障？

　申卫星：“大保障”还是“小保障”，一直是起草理论版时大家争论的一个焦点。我们在条文中，并没有写“住房保障法”只适用于中低收入人群，其实“夹心层”也包含其中，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夹心层”就能享受到中低收入人群的待遇，还需要各地政府自己去“指定”各阶段的适用人群。我倒是建议，如果经适房实行了共同产权，就可以扩大经适房的适用范围，而不仅局限在低收入家庭。

　3 住房保障法何时才能出台？

　申卫星：住建部委托清华起草了理论版，融合实践版后已经交给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在其讨论完之后，再交给法规司讨论，这样住建部通过后，交由国务院法制办，最后再到全国人大表决。

　虽然未来路还很长，但是在2008年时，“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所以我还是很有信心，该法在2013年前可以出台。(新京报）

</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