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0日 19: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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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本次增发实际发行数量不超过374,182.2429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60.15亿元。本次发行价格为4.28元/股。 本次增发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股票数量以10:5.1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30%:7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本次增发投资者申购日为:2011年11月21日。“河北钢铁”股票停牌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3日。 2011年11月24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发行总量、有效申购总量、原股东优先认购数量、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获配售情况、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情况等。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安排。 发行人原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8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10:5.1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股份合计为350,715.8297万股(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股)占本次增发实际最高发行数量374,182.2429万股的93.7%。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部分按照2011年11月17日刊登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简称“河钢增发”,申购代码“070709”。 公司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并全额缴纳申购款。 除公司原股东可行使优先认购权之外,公司原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还可以参与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分为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股,申购数量上限为99,999.9999万股。网上股票申购简称为“河钢增发”,申购代码为“070709”。 网下申购部分的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参与网下A类申购或B类申购。参与A类申购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1亿股,且承诺锁定期为12个月,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参与B类申购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100万股,超过100万股必须是10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数量(不含优先认购权部分)上限为26.1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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