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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05日 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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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泰丰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华宝饲料公司、华宝实业公司、泰丰科技公司、西部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别于2010年4月22日、26日、27日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会议分别对深信泰丰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并获得了通过。 深信泰丰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分别于2010年4月22日、28日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就深信泰丰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现场审议、现场表决。深信泰丰公司与下属四家子公司的出资人组会议均表决通过了各自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目前管理人已与深信泰丰公司下属四家子公司依法分别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批准。 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若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深信泰丰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深信泰丰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深信泰丰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深信泰丰公司上述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存在依《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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