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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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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1号、2-1号、3-1号、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1月15日起对*ST深泰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经深圳中院决定,华宝饲料公司、华宝实业公司、泰丰科技公司、西部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别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下午14时30分,2010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四个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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