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26日 21: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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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2011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达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公司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要求报送相关补正材料。公司收到该通知书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需要补正的材料进行了积极的准备。由于部分资料仍未完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上报相关的补正材料。待相关补正材料准备齐全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上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国证监会尚未受理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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