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9日 21: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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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9日,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补正材料的公告”中有误,现更正如下: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料已报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收到受理通知。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4月13日向公司下达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下称:《通知书》),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要求报送相关补正材料。公司收到该《通知书》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需要补正的材料进行了积极的准备。目前,补正材料的时间尚未到期,如果补正材料时间到期而公司资料仍未完成,届时公司是否考虑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延期补正材料,公司将及时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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