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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原石家庄分行,下称:交行)签署了《担保免除协议》。截至2011年4月18日,公司为交行对沧州化学工业股份的贷款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总额为60,972,693.19元,其中:本金55,740,000元,利息5,232,693.19元(为截至2010年12月20日的利息)。交行同意在全部收到公司1115万元且满足担保免除的生效条件后,免除上述所有本金和利息的担保责任,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担保权利;并在收到该笔款项后三十日内,申请原查封法院解除对公司资产的所有查封。公司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交行偿还1115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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