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3日 22: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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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启东盖天力)将其所拥有的抗感止咳类西药 OTC 业务以资产购买款13400万美元加两阶段奖金的方式转让给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拜耳医药)事宜,启东盖天力在完成资产交割之后,根据其与拜耳医药、拜耳(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拜耳中国)分别签署的《业务和盖天力资产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与拜耳医药共同展开了与奖金确认相关的审计工作,但由于双方对拜耳医药是否需要支付奖金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一直存在争议,故奖金支付事宜一直未能得以确认。2009年12月31日,双方经再次协商后,初步达成和解,同意在解除所有未决事项后,由拜耳医药向启东盖天力支付和解金额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所有争议。在此之后,公司经过多次努力并最终解决完所有未决事项后,拜耳医药于2011年1月11日向启东盖天力支付完毕和解金额人民币12002.40万元。 截至目前,拜耳医药和拜耳中国均已全面履行了其在资产买卖协议下的所有付款义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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